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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热点详情
姓名:
胡**
性别:
男
咨询时间:
咨询标题:
劳动合同纠纷
咨询内容:
我家人就职某连锁药店,现已经工作满5个月。就职前该公司要求缴纳400元押金,现在该公司以工作能力不足,将其辞退,还要求签订因个人原因自动离职申请后才退400元押金。这是否合理,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?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?
回复内容:
劳动关系中收取押金是违法的,用人单位必须予以退还。个人可以拒绝用人单位的无理条件。具体的咨询可以拨打12348电话,由律师给你更专业的解答
回复时间:
回复人:
宝鸡市法律援助中心 -- 6135194